能盡義務與責任,才有權利。所以,權利和責任通常是一體的,而且一定是先有責任再有權利。能根據職務、身分、立場,來盡義務和責任,那你就有權利了。然而在當今社會中,很多人都只知道追求、保障自己的權益,而沒有想到自己是不是已經盡到責任。 在家庭裡,你是誰?有可能是母親,有可能是父親,有可能同時是父親和兒子,也有可能同時是父親、兒子和孫子,身分相當多重。同樣一個人,卻有不同的身分、不同的關係,但每一樣職務、每一樣身分,都要盡到責任。
有的人工作了一輩子,只能待在同一個位子或同一個階層,沒辦法往上提昇;也有的人無論到哪裡,遇到要陞遷時,一定都會被挑選出來。這是什麼原因呢?我想除了能力好之外,最主要仍是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,和發揮應盡的責任。而總是選不上,往往就是沒有扮演好自己的工作角色,像是常常忘了自己是誰,總是說出或做出與自己的職務、身分不相應的言語和行為,否則應該會被主管重用的。 佛教有一句話:「做一天和尚,撞一天鐘。」意思是負責撞鐘的和尚,每天早晚都必須準時撞鐘,做好自己的工作、職務。同樣地,我們做人一定要先知道自己是誰,自己的身分、立場是什麼,然後告訴自己應該把什麼事情做好。怎樣是盡責呢?如果上班時間規定朝九晚五,那是否只要準時打卡就算是盡責了?當然不是,重要的是你的工作態度,一定要想辦法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。除了要善盡我們的職責,與上下左右的人際互動也很重要,因為人並不是物體,也不是一盆植物,可以永遠固定在同一個位子上,人與人之間是需要透過互動來共同成就任務的。 --本文摘自《帶著禪心去上班──聖嚴法師的禪式工作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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